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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改与女人们 第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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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他就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姓江的文书面前,指着我们两个说:“你把他们的结婚登记手续给办了。”

在公社时代,一个文书,可不是连队里的“上士”级兵头将尾,而是书记不在可以代行书记职权的“大干部”。江文书当然是公事公办,伸手就向我们要结婚介绍信。黄书记笑了起来:“这结婚介绍信,是应该你开的呀,你怎么反倒问她要了?何况有我亲自带来,还要什么介绍信哪!”

黄书记的意思,是娟的介绍信就不用了,反正是本公社的人,谁都了解,何况有他在场,比介绍信还硬;江文书却错领会了意思,以为有书记担保,连我的介绍信也不用看了。因此立刻拿出大红结婚证书来,问了问我们的出生年月日,就把结婚证书递给了我们。连“我代表政府,批准你们结婚”之类的官话也没说。我说了声“谢谢”,娟取出一包糖来放在他办公桌上,就拉着我赶紧“逃跑”了。──她知道,在这样的场合,如果不赶紧逃,是要四面被包围,简直无法脱身的。

拿到了结婚登记证,我们就是合法夫妻了。按照当地的传统习惯,新郎新娘应该挨家挨户去分喜糖的。但是娟没让我出面,而是全权委托他母亲去办。她看看我带回来的喜糖数量不多,根本不够分的,又到百货店买了十斤一袋的两袋本地产水果糖,然后把我带回来的好糖和这些糖用一个大笸箩搀和在一起,这才打发她母亲出去分喜糖了。

喜糖一分,等于登出了结婚启示,街坊四邻和亲戚朋友们都知道了。于是就有娟的女友们登门来送礼。大家这才醒悟到:楼家昨天进门的客人,原来就是他家的新女婿!可是人们明明看见昨天晚上娟是在家里睡觉的。丈夫不远万里从北京赶回来,两口子居然不在一起睡觉,在当地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而更加不可思议的,还是这个新女婿的身份。因为据娟的介绍,我是个在北京某农场工作的缙云本地人,可是看我戴着眼镜儿,文质彬彬,显得挺有学问的,特别是伸出手来,红润而柔软,绝不像是干农业活儿的人,因此有人猜是下放干部的,有人猜是故意保密的,还有人猜是娟上北京告状的时候认识的。总之,我在新建成了一个来历不明的神秘人物了。

中午刚过,我的大姐、大姐夫、两个外甥、两个外甥媳妇儿还带着一个五岁的孩子,一行七人,按照当地风俗,用青麻布口袋挑着大馒头,作为男方的客人到新建来贺喜来了。我母亲没一起来,因为她自从老年性白内障手术以后,老眼昏花,行动不便,我与姐夫商量好了,等我们婚后,再到壶镇去接她。

尽管我们不想为婚事大操大办,但是客人登门,一杯水酒,还是应该招待的。此外,据说娟被下放处理之后,丈母娘曾经对天许愿,如果女儿有了出头之日,要以生猪生羊和大红金鸡对天还愿,如今“四人帮”被打倒,女儿于归,虽然冤案未曾平反,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因此也要提前还愿,以了心愿。为此,家里宰了一头大肥猪,又到市上买了一头羊,禽类本来就归食品站卖,娟带我到食品站去看,发现铁丝鸡笼里有一只收购来的大红公鸡,站起来,那脑袋能有我胸口高,估计至少有十斤重。我就要求把它买下来。一过秤,居然有十二斤多。自己人,就按十二斤的整数付钱买下来了。正在这时候,水库又送鱼来了。我看见有一条白鲢,足有一米五长,一过秤,整整十八斤,也买了下来。

下午四点,院子里点上了香烛,供着去了毛的生猪生羊和大公鸡,全家人都来对天磕头。我没有磕头的习惯,就作了三个揖,算是感谢老天爷的“天作之合”吧。

据说农村人请客,最难请的是公社和大队的干部们。只有娟这次请客,却与众不同,只要打个招呼,不但统统都来,还带上好几个因公出差到公社来的县里干部。别以为人家是吃“蹭饭”来了,要知道,这可是天大的面子,一般的人家办喜事,县里来的“大干部”是绝不肯光临的。娟的二妹夫是大队长,交游广阔,善于辞令,请他负责接待客人;四妹夫是大队支书,在部队就当的是炊事员,善于烹饪,就系上了围裙亲自下厨掌勺。席上有公社书记坐镇,村干部们虽然嘻嘻哈哈地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却不像平时那样大喊大叫的,显得文雅多了。

我悄悄儿问娟:怎么没通知我们的大媒人徐子玲,才知道她已经调到景宁县她丈夫那里去了。

一连热闹了好几天,大姐一家,也回壶镇去了。我正准备过几天带着娟到壶镇去看望母亲,忽然接到同仁的女婿从城里给我打来的电话,说是我母亲摔坏了腿,现在他家里,要我赶紧去接。这可真是事出非常。怎么办呢,与老丈人一商量,只好推上家里的一辆双轮车,铺上一床毯子,到县里把母亲拉回来再说。

从新建到县城三十里路,我的腿脚还算利索,走快点儿,用不了三个小时就到了。到了何家,见到了母亲,才知道她急于想见到儿媳妇,不听大姐和大姐夫的劝告,一定要独自一人到新建来。按照她的想法,有姐夫在壶镇送她上车,到了县里,再买张到新建的车票,只不过转一下车,反正都是熟极了的路,绝不会出问题的。姐夫拗她不过,只好由她。上车的时候,居然连根拐杖都没带。到了县里,买了到新建的车票,如果老老实实地坐在候车室里等,是不会有问题的,可她一看时间还早,仗着路熟,想去看看抗战期间我们的老房东王师母,就一个人从南门汽车站走了两里多路到了东门王家,一路上转弯抹角,过桥上坡,倒是平平安安的,没出什么事儿,而是见到了王师母以后,从王师母家出来,在大门口一面辞行一面走路,把两步台阶当作一步迈,踩空了一脚,就跌倒了。不过当时站了起来还能走,所以也没放在心上。等走到县前街,就觉得疼得钻心,迈不开步了,这才不得已就近摸到了何家。何同仁正在学习班学习,由他女婿扶了进去,先给她贴了一张止痛膏药,这才打电话通知我。

老人怕跌,我母亲双目视力不好,根本就不应该独自一人行动,可她思念儿媳心切,又是个固执的老人,如今跌伤了,除了赶紧把她拉到新建医治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新建,据医生检查,倒是没有骨折,贴了几张膏药,伤好了,腿却瘸了。从此一直到死,走路都离不开拐杖。

就为母亲腿脚受伤,婚后我没到壶镇去过。直到我的假期满了,也只好把母亲留给娟再照顾几天,然后把她送回壶镇去。

第九章  缙云有的是笔杆子

按照预定的计划,婚后我和娟应该先到姐夫家里去看望母亲,然后一起到黄岩去看望金喇叭两口子。如今母亲大腿摔伤,正在医疗阶段,加上天又下雪,公路不通车,只好“一动不如一静”,在家里呆着,继续修改润饰我的《括苍山恩仇记》。

这期间,食品站的书记、公社的书记,因为都是娟的好朋友,对他们都不保密,把我写的小说分头都给他们看过了。此外还有几个在我们婚前就看过这部小说前两卷的老先生,他们一致认为像我这样的人才不可多得,县里一定用得着,何况现在打倒了“四人帮”,拨乱反正,百废俱兴,我这样的人大有用武之地。因此他们都建议我直接去找县委书记谈谈,想办法调回缙云来,一方面夫妻团聚,一方面也为缙云办点儿实事。

这当然是我所希望的。能够由县里安排工作,怎不比回来务农强?与娟商量的结果,她也认为不妨一试。

可是路上结冰,汽车不通,娟又不会骑自行车,而我假期届满,不能再拖,不得已,只能陪着娟步行进城,一试命运。从新建到县城,走公路是三十里,走小路反倒近四五里,也不过两个多小时,就到了县城了。

到了县里,先去找派出所所长,因为他原来是新建公社的干部,跟娟比较熟识。在他家里吃过中饭,再由他夫人陪同,趁中午下班的时间,到县委书记家里去登门拜访。

这个县委书记也是打倒“四人帮”以后新上台的,并不是缙云本地人,“文革”期间因为是“红联总”头头挨过整,更主要的是与娟同派,彼此能说得上话。他住在被当地人称为“官厅”的县委宿舍楼内,房内的布置摆设倒很朴素。娟先告知自己已经结婚的喜讯,送上一包喜糖,然后介绍我与书记认识。我着重谈自己原来是国家语委的干部,曾经在《光明日报》和文字改革出版社当过编辑,近来在写一部以缙云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为了便于深入生活,广泛搜集创作素材,我希望能够回到缙云来当一名文化馆馆员,专门从事文学创作,希望能够得到县委的支持与帮助,等等。

他沉吟良久,这才不置可否地说:刚刚打倒“四人帮”,县委主要抓的是拨乱反正方面的工作,关于文化馆是不是需要笔杆子,他不大清楚,再说,他也不能直接插手,因此建议我到文化局去问问看。只要文化局需要,编制上也还有名额,他个人一定支持,至少可以建议组织部考虑。

我知道他的话一半儿是实情,一半儿是官话。关键是彼此了解不够,关系也不铁。不过有他这样一句话,到文化局问问看,总也是一条路子。于是我们告别了县委书记,直奔县府大院儿。

县政府与县委同在一个大院儿里,共用一座四层的办公楼。所谓的文化局,不过是三楼的一间房间,一共不过三四个人。局长姓陈,缙云本地人,原来是县医院的书记,因为文教卫生是一个系统,早先只设一个局,后来才分开的。

陈局长说话比县委书记痛快得多,他说:缙云县有的是笔杆子,县文化馆、县报道组,都不缺人,倒是县剧团缺一个作曲的,如果我会作曲,他可以考虑安排。

我心里也明白,就凭我自己说会写小说,是没有用的。尽管我带着厚厚的一摞稿子,但是稿子不值钱,他也不可能坐下来认认真真地看。厚厚一部妙笔生花的原稿,绝不如一部狗屁不通的小册子更能够唬人。缙云人文化底蕴深厚,尽管至今还不见有一部传世之作问世,但我相信从事于写作的人一定不少,他作为文化局局长,看见过的原稿,估计也不在少数,难怪他要说“缙云县有的是笔杆子”了。我也知道,我的稿子还没有印成书,今天来找他要求安置工作,是太早了点儿。不过我也明白,一旦我的五卷一百八十万字小说出版,我大概也不会回到缙云县文化馆来当个馆员了。

至于作曲,我虽然也学过,而且也有不少作品,但那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不是我的强项。何况缙云剧团演出的是婺剧,而对于婺剧,我简直是一窍不通,这个差使,我干不了。──后来县剧团果然调来一个编剧兼作曲,叫丁予炎,义乌市人。他曾经把我的《括苍山恩仇记》前二卷改编为婺剧《天国恨》,并由他自己作曲。但是剧团缺乏经费,没钱做服装道具,尽管剧本都通过了,也列入排演计划了,却始终无法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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