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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改与女人们 第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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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劝导之下,争端总算平息了,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她也到宋家去看望了他们全家,算是把这个场面给圆了过来。实际上两个孩子根本就不知道她生气了,还以为她在谁的家里串门去了呢!

但是我一直不希望会出现的“第一枪”,终于由她打出。我知道,没有第一枪,就不会有第二枪,战争也永远不会打起来;如果有了第一枪,第二枪就会接踵而至,战争就很可能会爆发。而且事实上后来为了这个宋家的大女儿,我与娟之间确实爆发过好几次“战争”,特别是我回到北京以后,小华高中毕业,来“投奔”我,我给她介绍了工作,就住在我家里,顺便照顾小永。娟来北京探亲,总是坚持要把她赶出去,不许她在我家住,闹了个天翻地覆,最后小华只好自己找地方搬走了,弄得她们俩直到今天也不见面。──本来是一件好事,愣给弄得不欢而散,这叫何苦!

如果老天爷一定要安排我第三次离婚,这条导火线既不会是政治的因素,也不会是经济的因素,很可能就会是生活的因素了。──不过现在我已经是“离休干部”的身份,不再是二劳改,即便真有这样的节目演出,也不是“二劳改与女人们”的故事了。何况我年已古稀,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是不是还会有这样的盛典,只有听老天爷的安排了!

  后记

一九九八年深秋,我参加一个作家代表团,到东北去采风,团长是吉狄马加,副团长是牧惠。

就在此前不久,张扬在《家庭》杂志上写过一篇关于我的报道《作家吴越和他的三个同名女儿》。《家庭》是大陆最畅销的杂志之一,销量四百多万册,加上此文全国各地转载的很多,仅就我个人所见,就有十六家报刊转载,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代表团成员中,不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大都知道这件事情。作家们凑在一起,不论是车上、饭桌上还是闲谈中、行进中,总是高谈阔论,滔滔不绝。于是,关于我讨三个老婆并有三个同名女儿的话题,就不止一次地扯了出来。既然大家对这个故事感兴趣,反正张扬老弟早已经把我的这些事情捅了出去,也没有保密的必要,于是从我自己的故事又扯到了二劳改们的故事,话题越扯越远,故事也越扯越多。有好几次在饭桌上,尽听我一个人说了。我一张嘴顾得了说话顾不上吃,饭没吃饱倒不至于,吃得比别人少,却是真的。

大家都说我讲的故事不但有趣,也有内涵,都动员我写出来。在座的傅小北,当时主管中国青年出版社的期刊,手底下有五个刊物,他要求我写成连载形式,由他拿去交给《追求》杂志发表。

回到北京以后,我排开杂务,集中了一段时间专门写这篇文章。小北要求我写五六万字,但是我一发而不可收,写完了一看,居然有十几万字了。小北感到为难:一期刊一万字,还要连载一年多呢,这怎么可能?

作协创联部的徐忠志先生,是我们代表团的秘书。他对我这个故事也很感兴趣,就把稿子拿去给《中国作家》。编辑同志看了以后,却说字数太少了,如果能够扩展到三十多万字,他们可以一期刊出,效果好,影响也大。于是我又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把稿子扩充到三十多万字。徐忠志先生为了把牢起见,还把稿子送到中宣部文艺局看过,认为没有问题,这才交给《中国作家》。编辑部看后答复:如果没有别的阻碍,计划一九九九年第五期一次刊出。

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别的阻碍”,稿子一直没发也没退,看样子,一时半会儿的是发不了了。

早在一九九八年,张扬就在他的文章末尾预告:吴越将在他的晚年,写一部绝唱,书名就叫《三个同名的女儿》。如今我年逾古稀,大概已经到了“晚年”了,但是要写一部“绝唱”,却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这一部,虽然主题是“二劳改”们的婚姻故事,却已经包含了“三个同名女儿”的大致情况,即便还不全面,至少也是《三个同名女儿》的长编吧。

  吴  越

2002年1 月12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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