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
字号

上海滩风月女明星 第50节

点击:


开始,两人的确有过一段甜蜜而温馨的时光。与唐季珊当年将张织云金屋藏娇的一个明显不同是,他知道拍电影乃是阮玲玉永远不会放弃的事业。因此,他至少在表面上并不阻止阮玲玉继续拍片。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阮玲玉感到唐季珊对自己的热情正在逐渐地减退,特别是他们迁入新闸路沁园村的洋房后,唐季珊忙于他的生意和应酬,对阮玲玉不再像过去那样体贴入微,碰到不顺心的事时,有时还免不了要拿阮玲玉出气。

可以这样说,阮玲玉和唐季珊的结合之日,正是她爱情上第二次失足之时。唐季珊以自己的富有,一贯对女性巧取豪夺。浪漫成性。他在热情、笑容可掬之外,常常透露着一些冷漠、貌合神离的神情。

阮玲玉在生活中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她的表演职业,更促使她长于细心,善于观察的特性。为此,她开始审视、提防他了。

有一次,唐季珊刮好胡子,着上新添购的灰色西装,支支吾吾地出去了,阮玲玉设法尾随其后,终于印证了她的推测,亲眼见到唐季珊与一红舞女并肩携手地双双进入新居中去。

阮玲玉看到此情此景,心快跳到喉咙口,手激动得急骤颤抖,几乎眼发黑快晕了过去,心中在默念着:啊!她胸前还佩戴着那颗红宝石项链。

原来,在数天前,阮玲玉已见唐季珊行动有异,借他酒后熟睡之机,带着试探的心情,搜查了一下他的上衣口袋,摸着了一个硬梆梆的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个精美的首饰盒子,内装一红色宝石的项链。

阮玲玉看着这精美的饰物,思绪起伏:他是送给我的吗?他已知道我有几副满意的项链了,而且这一副和原来的项链中的一副十分相像。可他不是送给我的,又是送给谁的呢?

阮玲玉全身血液沸腾着,微皱着眉头,不觉又想到:难道自己的猜测,近日来所听到的风言风语是真的么?当她再回过头去,看见正躺在床上的唐季珊,沉睡中一滴口水顺着嘴唇流出的样子,徒生一种嫌恶的感情。

阮玲玉是一个十分爱干净的人,顺手拿了一块手帕拭去了唐季珊嘴边的唾液。随着这一动作,她心中又萌生一个思想:可能是自己小心眼,是真是假还得进一步留心查看。现在看来,天呐!这一切可不是真的么?

唐季珊的变化,唐季珊的见异思迁,这一打击不亚于张达民的堕落,不,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昔日阮玲玉与张达民联姻,是母女寄人篱下,又受旧风俗习惯的束缚。在当时,这是很平常的事情。

何况,那时阮玲玉并未成年,婚姻由无经济能力的寡母代办,现在与张达民脱离同居关系,能明了几分真相的人,可能同情是在阮玲玉这一边的。

可是,与唐季珊同居时,自己已是一个22岁的成熟女子,又是一个曾经历过一次婚姻不幸的人。阮玲玉心中在骂:这是自作自受。

阮玲玉的眼泪,向谁诉?向谁言?自然,她首先想到了在生活中最亲的人――母亲。可她想到,就是对母亲倾诉心怀,也是于事无补,她见着母亲因过于辛劳的生活而造成额头的缕缕皱纹,就不忍心去再加重她的悲痛。

从此,在阮玲玉的生活中,有着异乎寻常的变化,不明底细的人,从表面看去,她照常拍戏,准备角色,参加社交活动。可要是一个细心的人就会觉察到,她在和大家说笑的时候,总有那么一点像在哭的味道,或者笑声刚出来,又嘎然而止。

再度感受到寂寞的阮玲玉只得把她的情感寄托于神佛,费穆干1936年曾忆及阮玲玉的一段往事:

“她(阮玲玉)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她曾数次到普陀进香;在苏州拍《人生》的时候,一行人曾同去游玩虎丘,归途中,她又在西园进香,在五百尊罗汉面前,每一尊供上一支香。我很记得,她曾这样对我说:‘不要笑我,我晓得你是不相信的。’其实我何尝笑她,这不过是她自己解嘲的笑――根本她已自觉在佛前烧香是一件迷信的行为,而她暂时还不能克服这种矛盾罢了。

她对于这种内心的冲突,正如对于生活中的矛盾一样,无时不在挣扎,无时不在斗争……”

信佛的阮玲玉并没有逃离厄运,1935年初,她的个人生活又起波澜,掀起波澜的则是张达民和唐季珊。

还是在1934年底,圣诞节刚过,阮玲玉的家中来了一位中年妇女,此人坐下后,向阮玲玉和唐季珊说道:

“我是张达民的表姐,他请我来与你交涉一件事。”

“什么事?”阮玲玉警惕起来。

来人不急不忙地说道:

“当年阮女士与张先生订立的协议,还有将近5个月就要到期了。张先生最近手头有点紧,希望阮女士能将余下的5OO元今天一次付给,交给本人带回。这是张先生的委托书,请阮女士过目。”

阮玲玉接过委托书一看,确是张达民的笔迹,她略一沉吟,说道:

“也好,我答应他的要求,今天就将5OO元钱给他。请你转告张达民,自此后,我与他不存在任何瓜葛了。”

来人将钱装进口袋里后,脸上露出嘲讽的神情:

“阮女士别把话说绝了,本来你在付出这笔钱后,的确与张先生已了无瓜葛。可阮女士别忘了,你当初搬出海格路大胜胡同与唐先生同居时,把属于张先生的衣物、家产也一并搬了过去。”

阮玲玉听闻此言,怒从心起:

“你这是血口喷人!他张达民有什么财产在我手中?真是笑话,当时不要说家中的财产,就是张达民的零用钱,也都是我给的。”

来人并不生气,一字一板地回道:

“这家务事可不是由你阮女士一人说了算的,到底阮女士侵吞了张先生的财产没有,我们可以请公众来评理。”

来人终于亮出了杀手铜。

这时,坐在一旁冷眼观看的唐季珊发话了:

“我看你这位女士何不把话挑明了说呢,他张达民不就是想再从我们这里讹一笔钱吗?请开价吧。”

来人脸上一丝尴尬的神色一闪而过:

“唐先生是个爽快人,阮女士带走的属于张先生的财产,我们已经计算过了,所值大约不会低于2000元。”

“2000元,张达民的财产可值钱哪,”唐季珊满脸的不屑。“好吧,我就出一回血,这钱我付了。”

听唐季珊愿意付钱,来人也就不计较唐季珊的态度,“那就请唐先生如数付给吧。”

“且慢,你回去叫张达民写份文书来,保证拿了这笔钱决不再以任何方式来惹是生非,胡搅蛮缠。”

来人悻悻地走了。

第二天,张达民的那位表姐又来了,但她狮子大张口,开出的价钱是4000元,否则不写文书。

阮玲玉稍稍犹豫了一下:4000就4000吧,自己省一点,摆脱这个恶魔比什么都好,正待开口答应,唐季珊抢先发话了:

“别做你的清秋大梦了,2000元已是过分,还想讹4000元。回去告诉张达民,2000元也不给了,他有什么办法,就冲着我唐季珊来吧!”

“好,等着瞧,我们法庭上见!”来人跨出门时恶狠狠地丢下话来。

第二天,唐季珊就收到张达民委托孙粥伍律师写来的一封信,“指其窃取财物,侵占衣饰,共值三千余元,并私刻张氏名义之图章。”唐季珊读完来信,冷笑道:

“张达民抬出个律师来以为就能吓倒我了,他能请律师,难道我就不会请?与其让他先告我,不如我先来告他,先让他到被告席上坐坐再说。”

阮玲玉不愿打官司,然而唐季珊一点也不考虑她心中的忧愁,聘请了著名律师熊飞,将一纸诉状递到了第一特区地方法院,控告张达民“虚构事实,妨害名誉”。法院受理了此项诉讼。于是,阮玲玉被卷入了一场直接导致其毁灭的连环讼事之中。

1935年1月10日对阮玲玉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这一天,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唐季珊诉张达民“虚构事实,妨害名誉”一案。

判决在1月17日进行,由于唐季珊证据不足,法庭判“虚构事实,妨害名誉”的罪名不能成立,被告张达民无罪。

这样的结果是唐季珊始料未及的,当然觉得窝囊,却也别无它法,只得自我安慰:好在经过这场在广庭大众之下与张达民撕破脸对着干的讼事之后,不用担心他动不动就以抖落隐私给报界来威胁纠缠了。

阮玲玉想想也有道理,但心里总是闷闷的,她哪里知道:一场更大的“风暴”.即将袭来。

2月的一天,阮玲玉结束了一天的拍片工作,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刚刚坐下,胡蝶来了,老友相逢,当然格外高兴。

“玲玉,前几天我就来过一次,可惜你不在家,没能见到你,我想今天来了无论如何要等到你,不然我可就不走了。”

听胡蝶一说,她猛然想起胡蝶即将出访欧洲之事,想不到胡蝶会在临行之前又一次地登门向自己辞行,阮玲玉心中很是感动。

两人说着谈着,不觉触动了阮玲玉的心事,她的眼圈红了。胡蝶连忙岔开话题,劝她说:

“人生也似舞台,悲剧也总有结束的时候,我自己在苦的时候常对我自己说,快了快了,演完苦的就会有快乐的来了,你现在不也是苦尽甘来吗?”

“你真会劝人!”阮玲玉含泪带笑说道。

在胡蝶与阮玲玉的最后一次见面几天后,《新女性》事件发生了。小报记者们见骂不走孙师毅、蔡楚生一便把阮玲玉确定为他们要攻击的主要目标。

这天傍晚,两名小报记者找到张达民.并准备了一桌颇为丰盛的酒菜。几人入座后,一位记者开了言:

“我们今天来找张先生,一来当然是为了采访,看看张先生有什么独家新闻向我们提供;二来是为了表示我们对张先生的支持和同情。法庭虽判张先生无罪,但总是有损张先生的名声,难道你就这么忍了不成?”

“唉!”张达民一声长叹。张达民原本一直想用诉讼来要挟阮玲玉,想不到自己却先当了被告,心头这口恶气难消,但他一时未想出什么有效的报复办法来。最好的以牙还牙的办法莫过于到法院去告阮玲玉、唐季珊,但手头并没有什么过硬材料。再说为了上次官司,自己的钱已花完了,若再请律师来打这场官司,他实在付不起钞票。

两位记者见此情形,会心一笑,其中一个说道:

文章地址:http://www.4721.com.cn/jishi/28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