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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风月女明星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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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证人可以出庭作证。”

法官遂传周剑云出庭作证。周剑云应声而出,在陈述了职业、年龄、籍贯等基本情况,并保证所作证词绝对真实以后,将他所了解的胡、林由相恋、订婚到反目之过程娓娓道来,他的证言长达二十分钟之久。

周剑云的长篇证言明白无误地证明三点,第一,胡、林失和源起于林雪怀挥霍胡蝶钱财,行为失点,且听信谣言,无端生疑;胡蝶虽不满林的不求上进,但从未生解约之意;无端解约的责任只能由林雪怀承担。

第二,胡蝶确曾代林雪怀向明星公司借款。第三,林雪怀的轿车确由胡蝶出资购买。

经过两次庭讯之后,此三点已构成该案的关键所在,以周剑云的身份地位,且他一开始就说明与林、胡皆有友谊,识林还在识胡前,他的证词当是不偏不倚,据实直陈,很容易令人信服。而周剑云的这些证词对林雪怀却是极为不利。

至此,法庭所要调查的事实均已基本清楚,法官令双方再做最后辩论。

詹纪凤律师首先起立发言:

“第一,关于解除婚约之事,起因皆在于被告的挥霍,当原告加以规劝,被告便恼羞成怒,致函原告,主张解约。也就是说,解约责任系在被告方。依据民法,被告要赔偿相当损失,以资慰藉原告所受精神之苦。

“第二,关于赔偿债务部分。原告已将所追各款之理由和证据逐一申述,计被告所欠贷款185元,银191两,借款1385元,代向明星公司借款600元,购汽车款380两,请一并判令偿还,并自起诉日起至执行终了之日之法定利息及诉讼费,亦责令被告负担。”

詹律师话音刚落,场下立即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詹律师满面得意之色,坐下静待被告律师的答辩。

鄂森眉头紧皱,庭审至此,他已知必败无疑,但他不能就此失却自己作为律师的风度。于是他从容不迫,起立发言。

鄂律师在答辩中首先声明林雪怀并不是无职业之人,而是系已倒闭的“晨餐大王”的店主,但他不便说明林店主当年的收益,这样的辩解,只是虚晃一枪而已。接着,鄂律师又说道:

“原告对于本案,仅可主张解约及解约损失与向明星公司所借600元等3种,其余欠款部分,则该款系胡蝶公司之资,应由公司老板即胡蝶之父控案,而本案原告未得其父合法委托,遽行控告,应依法驳回。”

鄂森见官司要输,不得不避重就轻,将委托人林雪怀最害怕的还款问题推至另案,以救眼前燃眉之急。最后,鄂律师又就他所承认的属本案范围的三项内容进行辩解:

“被告提议解除婚约之函,目的并非真要解约,旨在要挟,既未经原告当时同意,则该函之效力已经丧失,自不用负任何责任;至于原告要求之损失赔偿,既未证明,而60O之借款之证据也不能成立,请一并驳回。”

鄂森之辩解已有些强词夺理,旁听席上,嘘声四起。鄂律师颇为狼狈,颓然坐下,脸色铁青。林雪怀见状,知道必败无疑。

法官周达仁见所辩之事均已清楚,于是宣布:庭审至此结束。将于7月11日上午8时进行宣判。

7月11日上午,特区法院的法官周达仁等准时开庭。由于这天不再进行庭讯和辩论,胡蝶又有拍片任务,故未到庭,只是让詹律师一人出席。林雪怀和两位代理律师均到庭听候宣判。

宣判结果如下:

准予解除婚约,被告林雪怀须偿还原告胡蝶已被证明的欠款及贷款计银388两,洋760.2元,原告要求的精神赔偿法庭不予支持。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三分之二,被告承担三分之一。

判决书的内容并没有出乎原告和被告双方的预料。但被告林雪怀明知推翻成案几无希望,仍表示要上诉。胡蝶和詹律师商量后也决定,要对一审驳回的精神赔偿要求一并上诉。

1O月19日下午,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开庭审理林雪怀及胡蝶上诉案,旁听者仍不下千人。这天,胡蝶已随“明星”外景队赴北平,而林雪怀也因故未到庭,双方皆由律师代理。下午2时许,法官胡治谷宣布庭审开始。

庭审结果不外乎老生常谈,林雪怀未提出十分令人信服的理由,而胡蝶方则是得理不让人,步步紧逼。最后,胡庭长宣布:本案延期,候调查证据再行审理。

11月25日,胡蝶已从外景地北平返回上海,江苏高院续审林、胡上诉案。这日,参加旁听的又逾千人,该庭已人满为患,而后至者仍络绎不绝。

2时许,胡庭长准时升座,却见庭内拥挤不堪,人声嘈杂,无法审案,当即决定移往第一庭审理,并令法警严格把门,旁听者一律不得入内,审理才得以正常进行。此次审理,旁听席上只有30余人,成了开庭以来人数最少,最为安静的一次。

双方进行一番辩论,其招数仍不外乎前几次庭审中所用,因此,林雪怀一方仍始终逃脱不了劣势地方。俟辩论结束,庭长宣布,将于12月2日下午宣判。

12月2日下午,林雪怀及其两位律师均未到庭,既知结果不好,也就不再去丢人现眼了;胡蝶也未到庭,已知胜券在握,也就不必再抛头露面了。因此,只有詹纪凤律师一人去享受既知的审判结果。

法庭判决如下:

林雪怀之上诉及胡蝶之附带上诉,均予驳回,上述费用,各自负担。

至此,历时一年之久且为各报炒得满城风雨的“林雪怀、胡蝶解约案”总算落下了帷幕。

1931年对于胡蝶来说真可谓多事之秋,与林雪怀解除婚约一事闹得满城风雨,胡蝶身不由己地卷入这场解约风波且成为万众注目的焦点人物。

为解约之事,胡蝶固然出于无奈,但她自己还是有责任的。首先是交友不慎,又仓促定婚,将婚姻这关系到终身幸福与否的大事处理得过于草率。

其次,在发现林雪怀堕落且不听劝阻而毅然斩断情思,这无可指责,但选择的方法对于胡蝶而言并不是最好的。在林雪怀最初解约之时,胡蝶本来是可以不必通过诉讼而顺利解约的,无非是不能出心头之气,不能追回债务,还得担一个被“休”的恶名。

这三者中,胡蝶最着重的是名誉,其实,通过报刊或其他途径澄清事情原委也不是做不到,林雪怀毕竟劣迹昭彰,胡蝶则一直洁身自好,朋友熟人自有公论,并不怕名誉有何受损。

至于为了追回债务,胡蝶更不值得打这场官司,长达一年的诉讼,费时费力,精神备受折磨,还得向律师付一笔可观的费用,所换来的也就是1O00余元的债权,尚不到胡蝶一个月的薪金,且林雪怀一时无钱可还,何日能够追回,不得而知。

吃一堑,长一智,这场婚约官司除了让胡蝶挣脱了婚约枷锁和明确了债权之外,胡蝶还是有很大收获的。收获有二:一是对社会、舆论,为人之道等方面的认识又深了一个层次;二是结识了新的男友潘有声。

那还是胡蝶正在为解约之事牵肠挂肚之时,一日,胡蝶的堂妹胡姗忽然来胡蝶家探望堂姐。此时的胡姗在电影界已是稍有名气的明星了,她拉起闷闷不乐的堂姐,说道:

“走吧,我带你去参加一个聚会。”

“什么聚会?你看我现在有这个心情吗?”胡蝶烦躁地说道。

“正是因为你心情不好,我才来拉你去散散心呢!”胡姗说道。

“我不去!”胡蝶苦闷异常。

在一旁的母亲劝说道:

“去吧,也许参加聚会对你有好处,让你忘掉眼前的烦恼。再说人家姗姗今天特来请你,你可不能不给姗姗面子。”

“婶婶说得对,你可不能不给我面子啊。”胡姗乘机说道。

“好啦,对你还要讲什么面子、里子的。说吧,参加什么聚会?”胡蝶松了口。

胡姗神秘地对胡蝶说:

“这个聚会可是你的同窗好友徐筠倩举办的啊!人家这个酒会可一半就是为你而开的呀,而且你可以看到许多熟识的朋友。对了,阮玲玉、卜万苍都去了。”

胡蝶知道今晚是不去不行了,只好随着堂妹前往徐筠倩家二

徐筠倩家此时已是热闹非凡,许多电影界的名流都聚集于此,诸如阮玲玉、郑少春、龚劳伯、夏燕燕、卜万苍等人。

胡蝶和诸位朋友打过招呼后,准备到后边的桌子旁休息一会,被徐筠倩拦住,她说:

“瑞华,我给你介绍一位新朋友,”然后她指着身旁一位大学生模样的青年说,“这位是潘有声先生,潘先生在礼和洋行供职。”

胡蝶将手伸出去,看着潘有声,微笑地说道:

“潘先生好。”

潘有声略微腼腆地握了握胡蝶的手,说:

“幸会胡女士。”

胡蝶略微诧异,她开始以为潘有声是位大学生,想不到他是个商人,但从他身上胡蝶看不出一点她所讨厌的商人习气。

原来这位潘有声是福建莆田人,但却生就一副北方人那样欣长伟岸的身材,虽说不上多么英俊倜傥,但气质颇佳,浓浓的眉下,一双眼炯炯有神,挺直的鼻梁流露出几分坚毅,稍厚的嘴唇却现出几分憨厚,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

胡蝶坐下喝茶,阮玲玉已坐了过来,两个姐妹同病相怜,谈得很是投机。原来阮玲玉此时也遇到了麻烦,她和原来的丈夫张达民分居后,张又几番恐吓、勒索她。

这时乐曲声响起,阮玲玉拉着胡蝶说道:

“不谈这些伤心事了,我们还是跳舞去!”

胡蝶正要推辞,却见潘有声正向自己这边走了过来。

“胡女士,可以请你跳个舞吗?”

胡蝶对潘有声笑笑,点点头,他们一起走下舞池,随着音乐翩翩起舞起来。

“潘先生和电影界的人很熟吗?”

“哪里,我本来就是个影迷,尤其是您胡女士的影迷。”

潘有声已克服了刚才的紧张,显得轻松自然。

“谢谢潘先生,你跟筠倩是老朋友吧?”

“半年前我是随一个朋友偶尔到徐女士这里与徐女士夫妇认识的。徐女士是一个非常热情好客的女主人。”

“是啊,筠倩从来都是这样的。”

乐曲结束后,潘有声陪胡蝶在桌前坐下,胡蝶端起一杯茶呷了一口,说道:

“好香的茶,这是什么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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