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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白领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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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所从事的这个行业,在经济效益上还可以吧?”

“挺好的。”她说。

“那就是说,不应该在钱的方面出现问题的。”问这话的时候,我有点小心小心翼翼。是怕伤害她作为一个年长之人的自尊心,还是别的什么,我说不清楚。那是我第一次在一个罪犯面前感到不知所措。

她先是一愣,然后说:“一般的……嗯……,一般不应该有这个问题”她的脸上掠过一丝嘲讽,我知道那是针对她自己的,我感觉到她的不好意思,有点难于启齿。因为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表情很怪,同时词句很不流畅,不想说,又不能不说,像是犹豫,又像是不知如何表达才好。

“因为从事技术工作,收入和福利待遇都挺好,而且我们的实际工资真是挺高的。”她继续说。

“那怎么还会这样。”我觉得我有点穷追不舍的味道,但是如果不这样,我又怕她不再说下去。

她仿佛陷入了一种回忆。“这是我在工作当中、人际交往当中的一次重大失误。当时觉得自己是经理,一切都很方便,为了方便而忽略了国家的财务制度和法律。走到今天,方方面面的因素都有,主要是我自己做人的失败。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不愿意把事情……”她明显的犹豫了一下。“嗯,把事情再搞复杂。”她居然用了这样一个典型的官样概念。一种老年的、饱经苍桑的城府,这个时候在这位单纯的老人身上显露了出来。

我明白,她不想再去论说案子本身。但这并不说明她对自己的案子没有想法。

“我被判了有期徒刑8年。”她像是自语。

我想,林一凡贪污的金额是6。9万元人民币,法院判她有期徒刑8年。从法律本身来说,应当属于“重”判。因为我知道,按法律本身的规定,贪污罪原则上是一万元判一年,特殊情况从轻或从重,具体分寸由法院的法官来掌握。

“从法律程序说,我这属于重判。”林一凡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进一步对我解释说。

“为什么呢?”我问。

她的脸上浮现出一种不易被人察觉的无奈。

“因为我不认罪。”她第一次用了非常果断的口吻。“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我都没有认罪,律师给我做的也是无罪辩护,他们说我态度不好。”

“是哪个单位举报的你?”我又问。

“我想,事出肯定有因,法律应该不会无中生有,但是究竟是谁或者哪个单位举报的我,我真的不清楚。”看的出,她知道所有的事情,但是她不想说。

我很想知道她面对自己贪污罪的深层心理。可是她在说完了她的工作经历以后,便沉默不再说话。她望着我,眼睛里含着笑。我还是无法把一个面带这种微笑、脸上充满慈祥的微笑的老人,和一个罪犯联系起来。我望着她,突然感到不知所措。

我和她面对面,互相望了有几分钟。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跟记者说说你心里想的。”陪同我采访的一位先生这样提示她,同时也提醒了我。

“您一辈子搞专业,却在快退休之前,进了监狱。案件本身是贪污罪,但是,我觉得从金额上说,为7万块钱去犯罪,常理上讲是有点不值得。可是您却真的因为这点钱进了监狱。您刚才说,事出有因。而且一开始您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没有认罪,您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另外,从人的一生来说,您辛苦工作了一辈子,但是最后,退休之前做错了。用一般概念来讲,这属于晚节不保。能否告诉我因为什么去犯罪。我想听听您的犯罪动机,也好为那些没有犯罪却随时有可能犯罪的人提个醒。”我第一次在采访一名罪犯的时候用了“您”这样的尊称。我想让她知道,她虽然犯了罪,但如果自己做得好,同样能够获得人们的尊重。我尽量把我的真诚传递给她。

她听我说话的时候表现的非常仔细,而且不住地点头,但还是没有主动回答的意思。也难怪,让一个老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回顾她一生的对错,似乎有点残酷。我看得出,她不是像有些罪犯那样,从情绪上抵触我的采访,我觉得她是在考虑自己该如何说起。

3.自己的犯罪断送全家人的幸福

“每当我想起这一生,因为自己的犯罪而断送了全家人的幸福,那种复杂的心情,是无法言表的。”

“您家里都有什么人?子女都大了吧?他们对你的事理解吗?”我继续努力启发她。

“家里人对我的事情不是很想得通,在我‘下监’(已经判决的罪犯到监狱服刑,简称为‘下监’)之后,作为家属他们又代我申诉了。”她对我说。我感到她对家人的做法并没寄予什么希望。因为她说这话的时候,其情绪之平静,好像在说一件与她无关的事。

“我是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14岁参加少先队,15岁入团,18岁入党。从我的成长经历来说,我受党多年的培养教育。”她开始向我讲述她的故事,但是,说到这里,她哽咽了,两行老泪从她那皮肤已经完全松弛的脸上流下来,她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块毛巾手绢。我看到那块手绢很旧,但却洗得非常干净。

“大学毕业……”我看到她在努力克制着自己,试图继续说下去,但是哽咽再次使她停顿下来。

“您先喝口水吧。”我说。心里也有点发酸。

她感激地朝我点点头,并没有喝水。

“一生中,我是勤奋向上的。”她继续说:“我的家境也挺好,一个大儿子今天回到国外了。他在北京某大学毕业后,又在国外读了硕士、博士,留在国外工作了。儿媳妇大学毕业后也跟着去了国外。他们跟我一样,也都是搞建筑专业的。小儿子是学经济的,大学毕业在北京工作,小儿媳妇跟小儿子学的同一个专业,两人工作都非常好。我的老伴一直在市政府工作,是个局级干部。家里还有一个95岁的老婆婆,跟我们一起生活了40多年,都很好。我真正是四世同堂,一大家子人。可是因为我犯罪入狱,全家人的生活都改变了,我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不幸。”说到这里,她抑制不住哭出了声。

“每当我想起这一生,因为自己的犯罪而断送了全家的幸福,那种复杂的心情,是无法言表的。”她哭着说。

“但是人都要面对现实,否则就无法生活。”她像是在鼓励自己。

“所以,当我接到判决书的时候,虽然当时真的觉得天塌了似的,但是我顶住了。在那种极度绝望的情况下,我自己没有倒下。接判决的时候我在公安局的看守所。因为管教知道法院的判决有点重,所有人都怕我想不开。管教跟我谈了三个钟头,她对我说,既然法院已经判了,事情更改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与其再做无益的努力,不如面对现实。她鼓励我安心‘下监’,别再有其他的想法。到监狱以后如果好好的表现,还可以减刑,同样能够争取早日出狱。”林一凡半闭着眼,我看到她的眼神非常遥远。

“我从心里感谢公安局看守所里的管教。她当时真的很同情我,如果不是她那么细微的照顾我、开导我,也可能我活不到现在,尽管我是一个能够面对一切的人。可是我已经快退休了呀!一个为党、为国家奉献了大半辈子人,临了、快退休了却被送进监狱,这对任何人来讲都是无法接受的。”说到这儿,林一凡顿了顿,好像是在控制自己的情绪。

4.七天抄完一万字监狱法规

入狱后第一件事,是背诵58条监规。年近七旬的她,用了整整7天的时间,把7部监狱的法律法规共计一万多字全部抄写一遍。

1998年12月10日,林一凡被送到北京市某监狱,开始了她作为一名罪犯真正的改造生活。

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间,无论他(或她)受到怎样的待遇,从本质上来说,他们都不属于罪犯,最多是犯罪嫌疑人。而法院判决后,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改变,意味着他们成了真正的罪犯。管理部门对待罪犯和犯罪嫌疑人在态度应该说还是有所区别的。

初到监狱的时候,林一凡有许多事情不适应,甚至她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适应。但是,这种不适应没过多久就过去了。因为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真正意识到了自己是一名罪犯,罪犯在监狱就是被强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对于监狱里的所有规定,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和服从。

过去在公司里,她是老总,她可以发号施令,对手下的任何一个人。在家里,老伴对她非常好,家人都尊敬她,因为她是一家之长,她也可以“发号施令”。但是在监狱里,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不能说她必须夹着尾巴做人,至少她要严格按着监狱的管理规定做任何一件事。尽管,因为年龄的关系,管教队长很照顾她,但这种照顾是有限度的,必须在不违反监规的前提下,更不能让其他的罪犯误以为管教队长是她在狱中的“托儿”。“托儿”在狱中是不少罪犯对管教们的一种误解,甚至有时候即使管教办事客观公正,有些罪犯也会疑心:队长为什么对她那么好?林一凡自己很清楚这些情况,所以她尽力适应,从不向管教提过分的要求,她不想给管教队长们找麻烦。

监狱的生活是刻板的。每名罪犯入狱后的第一件事,是要背诵58条监规等一万多字的条例,这对年逾半百,记忆力早已开始消退的林一凡来说,难度实在太大了。

但是,林一凡并没有因此而退怯。她用了整整7天的时间,把7部监狱里面有关罪犯管教的法律法规全部抄写了一遍。这些法规按要求都是应该背诵下来的,但是依她当时的身体条件,她不可能像年轻的罪犯那样背诵下来的。所以她用了一种最原始,但是对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来说最有效的记忆方式:逐字逐句地抄写。她把这些规定反复阅读,把前后联系起来。心想:“我这么大年纪的人,在监狱跟年轻的罪犯同一轨道,在同一个车上赛跑,困难是很多的。因为年纪太大,我有很多的弱势,反应迟钝,体力不支,在劳动等各方面,自身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她都比不过年轻人。”

对监狱里完全军事化的集体生活和封闭式的管理,她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行为各方面的可塑性不如年轻人适应的快。但是,她是一个能够给自己找到出路的人。她想,虽然年龄大了,但她在许多事情上还是有一些优势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监区筒道里的黑板报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题目是《变刑期为学期》,她很纳闷,怎么变刑期为学期?她站在那儿,一口气把文章读完,原来,监狱方面为了更好的教育改造罪犯,给罪犯们提供了各种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每一名罪犯都可以自学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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