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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优等生到混混头目,我还是忘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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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一生有的时候很奇妙,人的命运有的时候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我想,如果我高中那一年不是烂赌鬼老爸输掉了我高中的学费,也许我现在已经大学毕业,找到一个稳定的白领工作,在办公室每天重复朝九晚五的工作吧,人生的确没有如果。我人生的每一步重大的抉择都是被裹挟着一步一步走到现在,很多东西都不是我自己能决定的。站在现在回溯过去,我真的是想破了脑袋也没法想到,多年前初中的时候年年名列前茅的我,居然会变成市区的一个混子,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造化弄人吧。

我出生在江西省南昌市底下的一个小农村,80年代末期出生,掐指一算已经快三十整岁了。小时候家里门前有一条很大的池塘,每到夏天的时候,在池塘钓鱼,游泳,很是惬意。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很不幸,我有个烂赌的老爸。说实话,有时候我真的蛮恨他的,好赌成性,没有责任感,喜欢吃牛逼,赌博没钱就不付账,在村子里面名声很差,很多人都瞧不起他,也瞧不起我们家庭。每天下课,我最怕回家了。每天回家父母基本在吵架,那个废物老爸又把家里的家当输得精光了。小时候,每天都要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去,因为一回去,家里基本上又是打得天翻地覆。值得庆幸的是,我小时候的学习成绩很好。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全年级第一名,三好学生年年拿回家。小时候也没有太多的思想,就想着学习好,受人尊重,本来家里就没希望了,学习成绩再不好,那真要受人鄙视了。一眨眼,到2001年,那一年我高考,在我们那时候,县城有两个高中。县一中和县二中。二中比一中总体实力强,如果能考上县二中的话,基本上大学是妥妥的。在我们那个小村子,家里能出个本科大学生还是一件非常风光的事情。


2000年的时候我们学校只有五个考上了县二中的,考上了县二中在当时是一件非常牛逼的事情,村子里大家也会多看你几眼。毕竟那个时候国家还没有大规模普及高等教育,不像现在,大学生遍地走,含金量可想而知了。中考的最后一次模拟考试,按照正常的成绩,我考到了全校第二,这个基本上是我的正常成绩。我想着,最后再努努力,应该能考上县二中了。端午节放假的时候我回到家告诉我妈妈,我应该能考上二中。妈妈非常开心,说已经帮我攒好了学费,让我放心去读,就是再困难,也会把我培养成人的。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我爸这人很混蛋,但是我妈妈真的很伟大。丈夫没用,她一个人操持一个艰难的家庭,起早摸黑,打零工,做饭,我小时候心里一直默默的想,以后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我父母。快接近中考的日子了,心里还是有点忐忑,虽然十拿九稳,但是还是担心万一考不上,万一发挥失常。六月份刚过,太阳还很炎热,温度渐渐升起来了。那天,所有的同学坐着汽车去县城,那时候乡下土鳖一个,大家坐着车到了县城,我分在了县五中中考。考试分三天,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

那一年我正常发挥,中考的时候考了我们全校第二名,501分,总分600分,全校第一名是一个三班的复读生。还记得当时刚接到成绩的时候真的很兴奋,扬眉吐气,总算给妈妈争了一口气。爸爸妈妈也很开心,从此以后,那个废物老爸又可以到处吹牛逼了,出了个会读书的好儿子;妈妈也很欣慰,开心的都快流泪了,妈妈告诉我,她一定会尽力把我培养出来,就算家里砸锅卖铁也要把我培养出来。有时候我真的很困惑,为什么一个家庭的人,为人处世就千差万别呢。我爸爸作为一个家庭的户主,没有一点责任感,好像他的人生除了打牌,赌博,就没有其它的追求了,只要有牌打,家庭可以不管,孩子可以不管,好像在他眼里,除了打牌,其它的什么都不重要一样;而我妈,就是全世界最辛苦最勤奋的妈妈,每天起早贪黑,农活,打零工,挣的钱一分也舍不得花,全部攒起来给我们姐弟上学用。想起一个亲戚曾经说过的话,一个家庭如果过得不好的话,作为户主的男人要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而如果一个家庭不清洁的话,女主人要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自古以来,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负有养家糊口的重任。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暗暗地在内心下定决心,将来出来工作一定要努力挣钱给妈妈一个好的生活。


天不遂人愿,人生就是这样,电视剧也是这样,如果这个世界总是一帆风顺,那这不是正常的人生。如果电视剧总是一路平安,男女主角皆大欢喜,那还卖得出收视率吗?生活每天有条不紊的前进,这天晚上刚回家,爸爸妈妈又在大声吵架,我都已经彻底适应见怪不怪了。可是还是被母亲的内容吓到了:“你个混蛋,你把儿子读高中的学费书费二千元都输光了,你知不知道这是家里最后的留给儿子读书的积蓄”,我爸说“你那么大声干嘛?你以为我愿意啊?我还不是想多赢点儿钱?”妈:“现在怎么办,家里一分钱也没有了,儿子上学的钱也没了,你还是不是个人”。 “你急什么,我出去借就好了”。 “借,你还能借到钱吗?你什么人品村子里全知道,你都已经烂大街了,你平时爱赌博我也就不说了,连儿子的学费都输了,你真是猪狗不如,呜呜呜呜……”。 听到这里,我的心里彻底凉了半截儿。他连我的学费都输了?

第二天妈妈留下一封简单的信,她离家出走了。看着家徒四壁毫无生机的家庭,我也彻底绝望了。后来生活稳定了之后,我经常在想,如果当时那个垃圾他没有输掉我的学费的话,也许我现在也是一个稳定的白领吗,拿着工资,过着稳定的生活。可是人生没有如果。我知道,读书对于我来说是没有任何希望的,因为即使我读的再好,家里也拿不出一分钱,家里已经一贫如洗了。这个家已经没有希望了。我要去市区找妈妈,怀揣着兜里仅有的十元钱,我来到了市区一家饭店投奔我表哥,在一家饭店打工。一个月300元工资,因为我听人说,我妈妈好像在那附近出现过。那一年,我十五岁,本来我应该在高中读书,因缘际会我来到了一个虽然很近,却相对陌生的城市,开始了我步入社会的生活。

有时候会很恨,为什么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锦衣玉食,从来不用为生活烦恼,而有些人,明明很努力,却还是被生活折磨得千苍百孔,有些人家财万贯,家里费尽一切心力,孩子还是读不出书,有些人家里家徒四壁,学习成绩很好,有能力读书,家里却提供不了一个基本的支持。我还想不通,也没有时间去想。我来到了这个省位城市第一家餐馆打工,暂且叫这个城市为N市吧。这家餐馆是一家快餐店,我在后厨帮厨。前厅大概有8个服务员,两班倒,早班9点到三点,晚班3点到晚上十一点,后厨也是两班倒,和服务员他们是一样的。由于以前没怎么做过体力活,刚来的时候还有点不适应。我在后厨每天就负责,切茄子,,切胡萝卜丝,打扫卫生,做一些比较简单的支持性的工作。饭店在N市很有名,是连锁的。每天吃饭的人很多,记得那个时候店长每天的流水大概有3-4万。店长是个肥头大耳体重二百多的胖子,大家都叫他毕哥,毕哥就主管前厅的服务员,后厨的人员他不管;后厨的厨师长姓姜,我们就叫他老姜吧,老姜是一个很苛刻的领头,每天谁要是犯了一点错误就呼来喝去的斥责,拿着个鸡毛当令箭,我心里蛮讨厌他的。每天住在集体宿舍,宿舍里面三个人合住,大家都是从乡下来的,一个人不洗脚屋子里面那个味就别管有多难闻了。一眨眼的功夫我也在这个饭店做了有一年多了,这一年,我学会了切菜,且胡萝卜丝。其实,切丝是很体现一个厨师功底的技术,要切的极细而且大小不能相差太大。这一年我非常节俭,每月300的工资,我居然能攒下了有200多块,没事的时候我就在附近晃悠,找老乡问我妈妈的下落,找了一年多,从来都没有听到我妈妈的踪迹。

没过多久店里面新来了个打工妹,她的名字叫秀,我第一眼见她的时候对她印象蛮深刻的。她长得慢粗壮,有165高,脸型蛮清秀的,算不上特别好看,但是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知道我应该是喜欢上她了。从此以后有事没事的我就往她跟前凑,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我告诉了她我来打工的原因,她蛮惊讶的,一脸不信的表情,看不出你还是个读书的苗子啊;每次我问她出来打工的原因,她总是欲言又止。我看她不太想说,也就没太细问了。我总是趁着她在前厅休息时间吃饭的时候,偷偷的从后厨给她弄一些烧茄子,烧鸡块,鱼香肉丝啥的,刚开始她是拒绝的,后来也就接受了。在那里做了一年多,我兜里也攒了有2千多块,那个时候两千多块还是蛮经用的,时不时的我会给她买些小礼物啥的。严格意义来讲,这应该算作我在追她。那个时候年纪小,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追不追的,就是有时候和她在一起蛮开心的。这个时候在我住的宿舍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在我住的宿舍里面有三个人,一个瘦高个,东北来的,长得蛮帅的,我就叫他帅帅男,另外一个是山东来的矮个子,以前学过厨师,切胡萝卜丝很厉害,刀工刚刚的,人蛮横的,这个人平时比较嚣张,个子不高但是很像古惑仔里面的乌鸦,我暂时叫他乌鸦吧。就是这个乌鸦,平时在宿舍里从来不洗脚,平时说话嗓门很大,很喜欢不经我和帅帅男的同意就拿我们的东西用,他住在我上铺,平时洗完脚脚也不擦直接就从我的被窝上面踩上去了,我有时候和他理论,他很态度蛮嚣张的爱理不理。由于那个时候年纪小,人也比较胆小怕事,所以想想忍忍也就算了,但是没想到这孙子得寸进尺,那个时候想着,刚好生活有了点盼头,也不敢惹事,所以平时在宿舍里面就忍着点了。结果,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生的道理,这个世界的尊严有的时候不是忍出来的,你越容忍,别人觉得你的底线低,就会肆无忌惮的踩踏你的底线,你只有亮出你的底线,展现你的底线,别人才不敢随意挑衅你,不要以为一味的容忍就可以息事宁人天下太平,尊严是自己争取的,也是自己挣来的。

我和秀的关系越来越好,那段时间真的是非常甜蜜,虽然我对自己很节俭,但是我挣到的钱基本会省出来给秀买一些小零食,小饰物,慢慢的我和她走得越来越近。有一天晚上,我和秀都下了早班,然后约着晚上一起出去溜达一下,逛完了沃尔玛,我给秀买了一些小零食,那个年纪的小姑娘,没有不喜欢这些个零食的。晚上我们在中山公园溜达,走在街边的小路上,我情不自禁的拉了秀的手,秀欲拒还迎的甩了一下,没甩掉,然后我就一直拉着她的手在中山公园转了大半个晚上,那真的是非常甜蜜的回忆。那个时候年纪小,拉个小手小心脏已经跳的很厉害了。晚上逛了一会,我就送秀回去了,她在附近和工友租了小房子,一个月才100块,她们前厅的服务员餐厅是不解决住宿问题的。晚上回到宿舍我心里还是甜甜蜜蜜的,感觉很开心,人生的初恋总是甜蜜无比的。为什么每个人都忘不了人生的初恋呢?因为初恋带给人的纯洁的回忆,人的一生可能就在初恋的时候才能纯洁一回,随着年纪的日渐增大,人越来越难以纯洁,到后面就只剩下功利的得失算计,哪还有纯洁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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