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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两人在一家法国人开的小餐馆就餐——他们决定要挥霍一回——贝丝仔细地听休讲他与西蒙的会面以及他听到的关于卡尔死亡的详情。

“我想我是第一次对那天下午的事记得这么清晰。”他告诉了她一切,包括他离开新学院回廊后心中那份莫名其妙的平和。他讲得很缓慢很平静。

“我觉得这很自然”,她说。“现在你清楚了事情发生的真相和自己的真实感受,心里的负担放下来了。”

他告诉她自己已经跟父亲通了电话,他们交谈了很长时间。几年来,父子两人第一次谈得那么轻松。

他们又点了一瓶葡萄酒,也放松了下来。她很自豪自己也成功地查到马修斯亲属的情况,在布莱克本城北部,她已经租好车明天赶去,她还计划随后到湖区去旅行——当然,是在他们有了可以庆祝的收获的前提下。

“你怎么查到他的亲属的?”他问道。

“不是很难。既然意识到莉齐写的R·M·就是理查得·马修斯.就什么都容易理解了。马修斯的信不是给他妻子的——你记得,他只有十几岁——而是他妈妈。她还有个儿子,马修斯的哥哥。两人都没有回过英国。所以她死后,她的房子便给了马修斯几个堂兄堂妹。这也正是莉齐日记里写到的。”

“我又读了日记里莉齐描述她去拜访R·M·亲属的旅途的章节。她写到朝东南方向走。在肯德尔转车,行程近两个钟头。这样便能确定她目的地的大致区域。我又查了她的花销——别忘了,日记作记账本有双重功能——我发现她那天花了1镑加l先令。我给英国铁路博物馆打了电话,结果他们保留着旧时的时刻表和汇率卡。那儿一个热心的小伙帮了忙。我们查出l英镑加1先令恰好是去布莱克本的票价,旅行时间也吻合,大约两小时。”

“于是我瞄准了布莱克本,当然那儿有几个马修斯,且名字的拼法都是这几个字。我挨个儿打电话。排除掉5家,剩下的就是要找的人了。电话上,马休斯的亲属听起来都很友好,也非常乐意配合。”

一个小时后,休和贝丝一块儿步行来到她家。屋里很暗,不过艾丽斯没有关走道里的灯。贝丝抓住他的手,将他拉进屋,两人悄悄上楼进了她的房间。休开始解开她的衣服,她吻了他一下,后退了几步。他迷惑地看着她,她呢。朝休邪邪地一笑,将他拉到身前,悄声说:“来买我的果子吧,来呀,来呀。”

第二天早晨,两人还是睡限朦胧时便开车直奔布莱克本,终于找到了那家人。房屋外壁看起来很破旧,屋里却是温馨舒适——印花棉布,绣着花的帏帐,胡乱摆满了家人相片的几张桌子。

房主是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妇,他们听说来者对阁楼里的那些旧信很感兴趣,非常高兴。老夫妇乐呵呵地递过整个包裹。“都看看吧,找找你们想要的,复印下,方便的时候还回来。”不过他们坚持让客人先饮一壶茶,昕一听他们的家谱,从老到少,直到住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孙子等。贝丝和休高兴地向他们致谢。

他们决定暂时先不打开包裹。两人先停下手头的事,赶到布莱克本市郊吃三明治,然后向北驶往湖区。

他们吃完饭上床时都晚上10点多了。不过两人心情激动,还是睡不着。贝丝打开法式窗子,走到小阳台上,向远处鸟瞰。一面湖泊伸展开去,四周是绿草树木。满月的银光泻在平静的水面上,竟然铺就一条橘光闪烁的大道!湖泊地区空气清新,气候凉爽。她又走回房间。

他们提前打了电话,说今晚要晚到几个钟头。安伯塞德湖庄的庄主人睡前给他们留着前门没锁,房间里准备了两个火腿三明治,两瓶暖啤。两人一顿狼吞虎咽——毕竟忙了一整天了。

休从背包里掏出包裹,上面依然系着一条褪了色的蓝饰带,也许正是莉齐日记里提到的那一条呢。她将信摊在床上,两人按日期将信归类,再按字母顺序一封一封地读。

45分钟后,休取上一封,开始从头读起。“淘到金矿了!‘’

他把信递给贝丝。她眯起眼看了一下——字体很草,很不整齐,每一行都写着写着便斜到下面去了,不过字倒还是能够认得出来。

信写于新西兰的群岛湾,日期是1835年圣诞节。信的开端写到:在这个特殊的节日,他是多么想家.多么想见到妈妈。他说他思想观念有了很大进步,现在他已经离开小猎犬号,很快就要和他哥哥一起在北海岸毛利地区做传教工作了。他没有描述自己在火地岛被独自留下和印第安人生活的恐怖经历。贝丝断定他前一封信已经详细讲过了。

不过他确实写到,接下来他要描述在杰米·巴顿的家园度过的那个终身难忘的夜晚。他说,这个夜晚好像给在场的每一个人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象,甚至是以一种不可捉摸也无从描述的方式把他们改变了。

“你还真找准了”,贝丝说:“就是这个,我来朗读。”

我们出发的时候天空阴沉可怖。我们沿着一条磨得精光的小道,基本上朝正北方向前行。几个小时后,地形变了,由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满目荒凉变成了一片青葱繁荣,四周全是高大的蕨类、野草,后来是丛林甚至高树。我们走不多久就得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因而我们一定是在沿经度方向走,也就是说我们距离太阳越来越近。这也可以解释气候越来越暖和的现象。不管怎么说,四周郁郁葱葱,很是悦目。

我们一行4人——我、达尔文先生(或者说阿哲,我们都这么称呼他)、麦考密克先生,即船上的医生,当然还有我以前去信给你提过的杰米。达尔文先生我以前在信上也讲过的。他是个温和的人,讲话口音很重.不过他不怕艰苦,喜欢探险和探索新事物,因而赢得了船员们的尊敬。他和麦考密克关系不和,这都不是什么秘密了。麦考密克似乎带着一种嫉妒心(这一点上,他与我认识的矮个子很类似)。两人一直争着讨好菲茨洛伊船长。因为阿哲与船长一块就餐,他不可避免地占有优势。我很高兴船长不站在任何一派,不然很快就会干起仗来——不过要补充两旬,船长最近也变化无常,你也摸不清他哪天会冲着你微笑,哪天他会火冒三丈,狠狠批你一顿。

我们就这样走着,我密切观察着我们的导游杰米·巴顿。他傲气十足,言行举止有几分像威廉将军狞猎队里的皇家探员。他确实行为有点异常,四处蹦蹦跳跳像极了玩偶盒中的玩偶。他跑到我们前面,然后叉拐回来,像个小孩子一样,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我的国家,我的国家”。我从达尔文先生那儿听说的,他情绪这么高昂足因为他一育盼着有机会给我们展示他的村庄,也把我们介绍给部落里的长者。我以前也提过他的穿着非常有个性。这一次他比平时打扮得还牛,穿着长大衣,直捂得他汗流浃背,走在丛林里看起来很搞笑。

艰苦行进了大概有3个钟头,我在一条小溪旁立住脚迅速吃了一顿晚餐。这里是最漂亮的一个场景,如诗如画,水流沿着两岸蜿蜒而行。就在我们刚刚吃完饭那会儿.天幕拉开了,大雨倾盆而下。我还很少见过这么急的雨,响雷轰鸣,闪电刺眼。地面好像都在摇晃,我们躲到叶子下去避雨,不过很快就浇了个落汤鸡。我们别无他法,站在那儿任由衣服越来越湿,这显然不会增加我们的兴致。这反倒也激化了麦考密克和阿哲的矛盾,两人一直争执不下——在哪儿避过这场暴雨最佳?是应该躲在树下避开雷雨闪电还是果在空旷的地方?杰米因大雨延误了行程很是沮丧。雨终于停了,谢天谢地。太阳马上出来了——唉,在这个世界的角落。气候真是变幻无常。

我们重新上路,要爬过一座山,杰米像猴子一样爬在前面,跳过石头、山缝,我们都很难跟上他。每当我们落得很远时,他便低头瞪着我们,似乎很盼望我们走得再快些。

约一个小时后,石面上已经干了,攀登也轻松了一些。我开始注意到山上有些小道,尽管我说不上来是人还是动物踩出来的。我有种感觉我们已进人了定居区。

很快我便确信了,我们来到了一间小屋旁,外形是圆锥状的。墙全部用石头一块块砌起来,杰米讲这是用来储藏食物的。房子有个不到3尺高的小木门,刻成了人体状。

阿哲打开门,将头探进去,看到房里装满了谷物。

“天哪,这个部落比我们见到的任何一个都要高等,他们从事农业,储存粮食。”

听他这么讲,杰米满脸高兴,说:“像英哥(他指的是我们国家,发音不准,刚开始都把我搞糊涂了)。”

然后莪们继续沿途跋涉,很快路旁又见到一些石头围起来的小露台,是用来种些绿芽之类东西的。我想大概就是蔬菜吧。

这个地方我们就能见到人了。不知哪儿闪出一个小男孩儿大胆地盯着我们,然后转了两圈,朝山上跑去。过一会儿,跟着几个年长者又回来了。他们好奇地注视着我们,不过,我能看得出,他们并不恐惧。他们穿得也比北部的印第安人要好些。肩上披着外套,扎着腰布,脚上是原始的凉鞋,杰米激动得不能自已。又蹦又跳,讲一种昕起来与我们以前见过的野人所用的迥然不同的语言。他抓住朋友们的前臂,紧握着以示问候。很快他们便以同样的方式回应。这会儿他们好像认出了他是谁,开始活跃起来。他们抓住他,其实是拉他到山上去,我们就在后面跟着。越来越多的孩子跑来站在我们两旁,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我们。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山顶,村子就在这儿。四周围着一圈石墙,我们由一条窄窄的阶梯走进去。到了里面,我发现这种构造原来是一座天然堡垒。里面有几十户房屋,建造得比我们在别处见到的小屋要精致得多。房子是由结实的原料建成的,即茅草混泥,再和树木粘在一起,甚至还有窗子。很多的房子有两层楼那么高,带有通往上层的小梯子,上层以下层的顶篷为地板。总的来讲这是个不平常的地方,无论对于集体居住还是我提到的防御来讲都设计得很巧妙。

现在全村的人都出来了,我们被领到村子中央。那儿是一片烧黑的石头和灰末,呈一个圆圈。附近有六七家更大的房屋。我想应该是给部落里的长者住的。其中有一问最大。一侧有棵庞大的树。树干有蒸汽机那么粗,树枝直耸云霄。

几位长者走出来接见我们。我可以看出他们与众人不同。不仅仅是他们穿的染成绛红色的外衣与众不同,留的胡子也很特别。他们绝大多数都留着一嘴理得整齐的白胡子。而这地方的其他人都没有留。

杰米连续几遍重复着一个我投摘明白的词语。麦考密克先生给我解释说他在喊这个村子英明的头领,一个叫奥坎尼柯特或者跟这音相似的所谓的智者。他肯定是个被众人称作医师的那位。我当时想,他肯定研究过各种各样的荒诞艺术和巫术。这位医师也就是大首领.却没有立时露面。我注意到麦考密克脸上一副紧张的表情。他说他有过~回恐怖的经历:来的路上,离这儿不超过20英尺,他碰巧看到一个小屋,地上全部都是骨头。“我胆战心惊地想,它们究竟来自何处呀?”他低声说。

各种各样的饭菜陆续端了上来。他们堆起一堆木头生火。阿哲伸进衣兜掏出一包石楠根,打算点火(这一手他在我们行程中的很多地方露过了)。不过让他非常失望的是,这东西受了潮,根本燃不着。一个小女孩弄来些燃着的余烬引着了火。这时杰米也和族人们混熟了,尤其是和一位老太太,我想应该是他妈妈吧,还有几个年轻人,应该是他的兄弟。看得出他们在回忆旧时光。他们一会儿发出牙牙学语的声音。一会儿,拍拍后背或紧握前臂。接着隆重的一刻到了,好像有什么信号一样。众人立时安静下来.围着火堆坐下。那问最大的房屋的门打开了,走出一位老者。我想应该是叫奥坎尼柯特的那个首领本人。

就在这一刻——我知道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响起一阵霹雳雷声,更给这个老者的出场添了几份怪异。妈妈,我必经承认,这个首领给人印象特别深刻。他尽管年纪已大,身子却又高又直。一身红色长袍,雪白的胡须长至胸口,他先问候了杰米,看起来像一位慈祥的老人宠爱自己的孩子一般。接着他走出来一一接见我们。他看来对阿哲——用我们文明世界的语言来讲——很恭敬。他低下头,抓住阿哲的小臂很长一段时间。轮到我的时候,我看着他的眼睛,看到智慧的火焰在那里燃烧!我不得不提醒自己,他不过是个印第安人。他显然也设有超出对这些人来讲很普及的原始迷信的层次。事实上,他就是这群人的保护神,从他拄的拐杖便能看出这一点。那是根刻满了各种标记,而且裹有兽皮的长杖。

当他突然用英语和我们会话时,你可以想像我是多么震惊。他解释说,孩童的时候,他遭海盗带去,在海上呆了几年,他试着讲了几句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之类的。我们都没有听懂。然后他又重新用英语和我们交谈。他给我们讲了他的部落的故事。部落原来是在遥远的北方,被驱赶过巴塔哥尼亚高原,一直来到这片不适合居住的荒凉之地。我猜想他意思是说,侵略部落将他们从自己的家园赶了出来。不过阿哲小声说,说不定就是罗萨斯将军的手下干的。

接着是一顿宴席。用葫芦瓢装的饭菜给分成小块装到了碗里,他们给我们端上了各种各样的食物,很多我都叫不上名字来。一些饭菜是出奇的可口,还有一些我闻了一下便一点都没动。饭间,大家还喝一种酿造物——随便喝。刚开始有点苦,好像对消化有益处,后来我便觉得这种液体微微有点醉人。

这个聚会其实与世界上任何其他聚会都不同。奥坎尼柯特坐在一块高石上,看起来有几分像王位,他的长袍垂下来。四周是排开就坐的英国人和本地人。大家打着手势,尽情地交流着。考虑到身旁有火,并且听到断断续续的轰隆隆的雷声,大伙对鬼的疑虑全部打消了。

我坐的地方离首领很远,听不太清他说什么。不过我和杰米是挨着的。

一次他靠过来,他指着奥坎尼柯特悄悄对我说:“他是我父亲。”他说自己的真实名字是奥隆得利科(当然,名字的拼写我只是根据发音推测的),接着又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

有些细节我都没听明白,不过大意是这样的:这个部落正处于危险关头,人口在下降,甚至濒临灭绝。杰米在白人生活区混了这些年之后,他希望我们西方人能够传授一些智慧,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你是说你想让我们拯救你的部落?”我问。

杰米洋溢着微笑,极力点了几下头。

饭后,女人们收走了葫芦瓢。为了照顾我们几人,火堆添了柴,燃成了熊熊火焰。因为夜幕降临,我们几个英国人开始感到寒气逼人,我们朝火堆又挪了挪,印第安人热得冒汗,朝后退了几步。奥坎尼柯特首领拿出一些应该说是原始的雪茄,轮流传到男人们手中。这时女人都已经离开了(这情景激发了麦考密克的灵感,他说这与英国人的起居室没什么两样)。不过这种烟似乎在我们身上产生了奇异的效果!我们有一种麻木感,起初觉得昏昏欲睡,随后似乎要失去知觉了。雷声听起来气势宏大。

最后,奥坎尼柯特叫杰米坐到他脚边。这好像是要处理当前事务的一个信号。就是说,要就一些重要问题交流意见了。我恐怕回忆不起这次会话的开始部分了——古怪的食物和大烟早让我的脑袋晕乎乎了——不过我还能回忆起那个首领张开双臂像要罩住我们,他要对我们的文明深处潜在的规则寻求一种解释。当然他可不是这么讲的。希望我能够回忆起他当时的原话,因为那些话那么富于激情,那么铿锵有力。

这‘请求,仅仅是它的直截了当,便感动了大伙。阿哲付诸了行动。他立即开始阐发基督教义。从旧的圣经讲起,谈到上帝怎样用6天时间创造了地球和天堂,在礼拜日休息。他口若悬河,满腹文采。谈起亚当的出世,谈起如何用他的肋骨造了夏娃(讲到人体构造,首领搞不懂了,于是阿哲走上前去,触了一下首领的腹部,这让首领受了一惊)。他接着谈到伊甸园,谈到毒蛇撒旦如何引诱夏娃上了当,又去引诱亚当。这让上帝勃然大怒,将他们驱逐出去。看到首领惊异的表情,他又回头解释毒蛇_已经被魔鬼征募了。这样便又涉及撒旦和其他天使被从天堂里扔下来的故事。为了听起来更富有色彩和感染力,阿哲讲述时还时时引用弥尔顿的伟大史诗。至于那位首领能够明白多少便不得而知了。

后来他又谈到圣经的其他教义。他讲了该隐如何杀了他的弟弟亚伯,讲了亚伯兰和他受的渚多磨难,讲了亚伯拉罕奉上帝之名去杀他心爱的儿子以撒(讲到这儿时,我看到首领用一只胳膊搂住了杰米)。谈到诺亚、洪水以及摩西如何将海水断开让上帝的选民逃出埃及。这部分讲得更是形象生动。基于这一部落的历史遭遇,我想首领对这一历史事件肯定深有感触。

很难讲这些内容对首领有多大影响。夜越来越深,他的眼睛似乎也越睁越大,讲到很多地方时他都问了问题——比如在诺亚方舟上动物们没有相互残杀,又是如何生存的?问题也表明了他的质朴。

见是这等情况,麦考密克插进来继续“开化”。他从《圣经·新约》抽出一部分讲。他说上帝生有一个儿子叫耶稣,这个儿子也被称作羔羊。他通过一个叫玛利亚的女人来到世上,玛利亚没有和男人受孕便生下了他。结果这引起更大的疑惑和更多的议论。我也搞不清他们明白了童贞女生子的说法没有。后来麦考密克接着往下讲,他说玛利亚知道自己怀了上帝的孩子,因为天使加百利下来告诉过她了。他又不得不解释天使的情况以及他们照管人类的神圣职责。首领又搞糊涂了,因为他记得刚才阿哲讲过路西法才是天使。

最后麦考密克还是回到了故事的主题上来。他讲天空如何出了一颗亮星,三个卖香料的商人跟随这颗星来到伯利恒,发现一个婴儿正睡在马厩里,因为所有房间都住满了。他还讲了耶稣基督的一些传奇经历,比如他踏着水面走过湖泊而不沉,将一杯水变成大量的葡萄酒给众人饮,让一个百姓起死回生。故事最后,他讲到了“最后的晚餐”和“基督受难”。

大部分内容首领都听明白了。还有一点值得赞扬——听到羔羊被钉到十字架上的时候,他确实非常恐惧。

麦考密克讲到基督并没有真的丧生——或者说他离世了,不过封在坟墓里面几天后他又活过来了——你应该可以想像首领的表情,他很想弄清楚这儿讲的是什么意思——是说基督又能四处走动,又能讲话之类的吗?这时麦考密克表现出极大的耐心,解释说他已经进了天堂,坐在了上帝旁边。接着他又详细地讲“启示录”和“七封印”以及随之而来的换得一千年和平的基督与撒旦之战。不过看到首领满脸困惑,他放弃了这一部分,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下基督的死亡实质是一件好事,困为它证实了上帝如此爱我们人类,他都不惜牺牲他惟一的儿子来偿赎长期以来我们犯下的罪孽。首领便问道:我们犯下的是什么罪呀?阿哲接过话头说,罪过来自当初亚当偷吃了禁果。这反倒让首领更困惑了,因为阿哲前面没有讲亚当、夏蛙偷吃禁果犯下天条的经过。不过这样故事倒是串了起来。

听到这里,首领的兴致似乎不那么高了。过了一会,他不知怎么突然问了一句:“这个上帝长得什么样子?”

阿哲解释说没有人真正知道他什么样子,因为从来没有人亲眼见过他。他又补充道,孩子们常把他想像成一个留着白胡子的智慧的老人。

听了这句,首领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胡须,哈哈大笑。之后,他就好像不在听了。

受饮料和烟的刺激,我的头还是有点昏昏的,很想睡觉。这时,当地人传过来更多醉人的雪茄。

“你相信这上面写的吗?”贝丝暂时放下信问道,“这是我读到的最令人惊奇的故事。”

“继续读吧。”休督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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